******人民政府、彬村山华侨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居民的生活、生产安全,推动我市槟榔加工业绿色健康发展,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形成打击生态环******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琼海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六个严禁两个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府办〔2019〕1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全面整治污染环境问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采用传统土法工艺烟熏烘烤槟榔黑果。全市范围内采用传统土法工艺烟熏烘烤槟榔黑果的加工点(户)必须立即自行灭火停止生产,主动拆除加工设施。对拒不自行灭火停止生产,继续采用传统土法工艺烟熏烘烤槟榔黑果的加工点(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没收加工点负责人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据《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责令改正,拆除熏烤设备,没收违法生产的槟榔,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严肃整治槟榔烘干设备(包括电炉、蒸汽炉、新型黑果加工炉等)绿色改造企业(专业合作社、加工厂、加工户)影响环境问题。槟榔烘干设备绿色改造企业必须自行改造(淘汰)燃煤锅炉及《海南省推广槟榔黑果环保烘干设备目录》外的黑果加工设备,完成在用锅炉提标改造,严格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6/622-2024)相关要求。加大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完善生产加工相关手续、污染物排放达标后方可投入生产。凡手续不完善、大气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槟榔加工企业,将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关闭。
三、严厉打击采购、运输、销售、储藏采用传统工艺烟熏烘烤槟榔黑果行为。严禁收购、运输、销售、储藏采用传统工艺烟熏烘烤槟榔黑果,严禁非法加工陈年发霉腐烂等伪劣槟榔产品,凡经发现一律依法没收,并对加工点和收购点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四、各镇区及公安、农业、生态、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日常检查,并建立检查台账,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对巡查发现的或者群众的举报线索,要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及时固定证据并依法作出处理。
******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查实后,对举报人进行奖励,每起奖励 500 元。各部门应当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不得泄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
举报电话: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0898-******
******农村局 0898-******
******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