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行委托******有限公司就******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行关于2025年度辖内各金融网点守护押运服务项目(招标编号:0722-2024FE2806ZB4)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2025年度塔城地区分行辖内各金融网点守护押运服务,采购估算金额为【183万元】(服务期限:一年)。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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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营业网点押运服务 |
5 |
(一)固定费用:沙湾、乌苏、和丰、额敏、托里、塔城市新华路及塔南路、裕民县支行早、中、晚接送、人行提交款、尾箱寄存8个网点; (二)非固定费用:按发生押运业务及次数核算。 1、其它押运:含网点提交款、提交凭证等业务各网点;上门收款、ATM送提款、机场接送外币等业务市区(县城)内押运;跨市区(县城)以外押运(含长途);周六、周日或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正常营业,按照实际天数计费。乌苏、额敏、塔城市长青路出纳室押运费。 2、跨县市押运任务,押运服务费按次数计费,费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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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6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6.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具备的类似业绩至少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须包含标的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
2.6.2投标人具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和特殊车辆通行证(营运许可证),以及必要的通信、报警设备;
2.6.3投标人须具备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证书上注明范围必须有武装押运范围或《武装押运许可证》。
2.6.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6.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02日,北京时间10:30 至19:00 ******银行邮银易采平台(以下简称邮银易采,******)获取招标文件。
******银行邮银易采平台(以下简称邮银易采,******/)申请注册(具体方式可详见邮银易采-帮助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在邮银易采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具体事宜可电话咨询平台客服电话:400-6158-711)。
4.1.2潜在投标人在邮银易采平台选择采购业务-我的项目-我要参与,选定本项目,立即参与,报名需上传扫描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原件(包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经审核通过后,进行购标(上传文件费用付款凭证),经再次审核通过后,潜在投标人即可在邮银易采平台(******/)平台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整,售后不退,缴费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标书费收款账户(公对公转账):
******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澎湖路自贸支行
************062
行号:******192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银行邮银易采平台(******)。
******银行邮银易采平台(******)递交(******银行邮银易采平台”所投对应项目(或标段)的电子投标文件,邮银易采平台将予以拒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登录系统的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项目(标段)的开标,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上传。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邮银易采首页上方“CA办理”专区。
(2)本项目投标文件的制作(包括签章、加密等)、网上递交、开标(解密、确认报价)、招标文件澄清确认、评标澄清问题答复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证书。请有意向投标的投标人在注册时同步申请办理,以免影响正常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证书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则推迟该项目(标段)的解密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4)若投标人在邮银易采平台使用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6158-711。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银行邮银易采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行
******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创智大厦B座21层2103、2104室
项目负责人:王梦姣、李沙沙、於震翱、******、******、0991-******,******
投诉联系人:鲁老师,******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6日